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学科带头人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规范我校获得专业荣誉教师的培养和管理考核机制,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依据《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获得高级职称的市、区级学科带头人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及对应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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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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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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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
师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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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学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进行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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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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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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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10),担任班主任工作(8),学生教学满意率测评成绩达90%以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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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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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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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10分),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荣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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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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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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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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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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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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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开课、校级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次及以上(10分),校级公开课1节及以上(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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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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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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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校级社团、兴趣小组及其他教育教学、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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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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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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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或主持1个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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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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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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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1篇或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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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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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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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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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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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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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教科室审核获合格及以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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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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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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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或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教师,使其在教育教学水平上有所提高,或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或担任备课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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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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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等级
1.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
2.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分值对应考核等级:分值为70分以上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区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分值对应考核等级:分值为60分以上为合格,50-6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50分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
(3)严重渎职或不履行岗位职责;
(4)有剽窃、抄袭、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
四、考核规定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1.获得专业荣誉后,前三年参加市、区教育局考核,第四年起,依据本方案进行考核。
2.分院学科带头人参照区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因公出国、怀孕休假、重病假等情况4个月以上的被考核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不参加当年考核,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未书面申请或其他原因不交材料的,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4.年满57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2周岁的女教师不参加考核。
5.每年1月底上交考核材料。
6.工作流程:
(1)草拟方案,报教代会讨论;
(2)形成正式文稿并公示;
(3)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小组,并公示;
(4)上交考核材料;
(5)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6)整理考核结果,并公示。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2017年10月
附件1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 —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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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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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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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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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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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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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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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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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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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
师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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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学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进行折算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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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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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10分),担任班主任工作(8分),学生教学满意率测评成绩达90%以上(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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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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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10分),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荣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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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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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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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
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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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开课、校级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0分),校级公开课(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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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育
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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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校级社团、兴趣小组及其他教育教学、辅导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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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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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或主持1个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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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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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1篇或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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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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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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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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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教科室审核获合格及以上成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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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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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参加校及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或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教师,使其在教育教学水平上有所提高,或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或担任备课组长(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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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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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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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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