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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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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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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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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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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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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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教龄按政策规定核定,非主系列专技人员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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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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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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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专技工作人员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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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1分/年;班主任2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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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兼职人员以每年最高分计。函授班班主任为全日制班班主任的20%。总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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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人员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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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领导:3.5分/年;中层正职:3分/年;中层副职2.5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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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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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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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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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性荣誉和奖励性荣誉各取一项最高分,不累计。
2.专业性荣誉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加分,基本合格减半加分,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不加分。
3.奖励性荣誉仅限由党委、政府、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和单项荣誉,奖励性荣誉凭获奖证书认定。外省市可参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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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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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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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骨干教师;
武进区学科带头人;
省分院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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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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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区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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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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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1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的奖励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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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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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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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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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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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综合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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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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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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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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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单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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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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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单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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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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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单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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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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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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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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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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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科研总分以5分为上限。
2.公开出版的著作5分,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参编1分;校本教材主编2分,副主编1分,参编0.5分。
3.课题须结题。国家级规划课题主持人5分。省、市级规划课题的分值分别为国家级课题分值的70%、50%。其他系列课题按上述对应等级分值的80%计算。
4.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为3分/篇,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为1分/篇。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科研部门)一等奖论文分别为2分、1分、0.5分。二、三等奖再依次按80%、60%计算。获奖与发表论文不得为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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