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岗位人员职责和聘任条件
岗位职数:13
教研室是教学人员按专业(学科)组建并承担教学、研究和管理任务的基层组织。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学科)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接受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类型,设德育、语文、理科、外语、计算机、体育、音乐、舞蹈、美术9个学科教研室主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设计、旅游管理4个专业教研室主任。
岗位职责:
1.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专业教研室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认真修订并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发展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有计划地开展专业建设。
3.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执行教师工作规范,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4.按要求定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负责课程组负责人的管理工作。
5.组织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及其他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督查教学和科研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
6.负责审核所属课程教材选用方案,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有关教学表格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7.定期组织本室教师开展公开观摩课,组织听评课活动,组织教师互相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8.向教务处或专业部提出每学期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及其它教学人员建议名单,提出课程组、备课组负责人建议名单;抓好本室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好教师的业务进修,做好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中年教师的知识更新工作,打造优秀教学团队。
9.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要求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
10.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教务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聘任条件:
1.有良好师德,能起表率和引领作用。
2.有较高业务水平,并熟悉本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3.有一定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团结全室人员发挥团队作用。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有教研室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