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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五次教代会-全日制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2017-04-10 10:16:23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全日制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正式稿)

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有效执行学生管理规范,强化学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激发班主任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更好地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根据《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特制订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主任岗位职责

1.学生思想工作。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并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带领全班学生开展争创活动。。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帮助学生提高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

2.班级管理工作。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学生德育考核细则、奖惩等规章制度。组建班委会,制定班级公约和学生自律规范,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表扬和批评教育,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加强安全教育,维护班级和学生安全。及时处理学生的突发、偶发事件,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行处理同时向领导汇报。

3.组织班级活动。做好班团干部、学生志愿者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健康成长的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校培养目标,针对班级特点,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团)会活动(一般每周一次),学期结束上交班会课材料。

4.职业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或升学。

5.沟通协调工作。保持与任课老师、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在学习、交友、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在学生处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入学报到、入学教育、军训、社会实践等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并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其他工作。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对学生状况、班级活动及工作过程及时做好记录。做好学生成绩汇总,奖惩、奖助学金、德育考核与操行等第的评定,并做好学生的学籍、成绩、奖惩情况、健康情况的记载,做好困难学生的申请材料核实及上报工作。学生毕业前做好就业指导和毕业生鉴定工作,毕业后做好就业跟踪及反馈。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布置好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班主任培训、基本功大赛,完成学生处交给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班主任任职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努力学习,做好本职工作。为人师表,热心班主任工作。

2.业务水平高。能关心、帮助和爱护学生,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指导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能团结同事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3.工作责任心强。近三年,教育教学考核中考核结果在中等以上,在值班考核中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者。能主动参与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且成绩显著。近三年,在负责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包括学科教学、活动组织、比赛辅导、社团指导、运动队、合唱团、舞蹈队、乐队、健美操队等),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能够做到及时高效,无推诿、躲避、置之不理的现象。

三、班主任聘任

(一)聘任程序:

1.凡在学校工作满一年的专兼职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学校班主任工作。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部门推荐,由学生处会同其它部门考查后向学校推荐,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由校长聘任。(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学生处考查、推荐---校长办公会评审---分管校长聘任)。学校每年5月接受班主任任职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颁发聘书。

2.学校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符合上述条件,本人自愿担任或学生管理部门因特殊情况要求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过学校行政研究同意后聘任。

3.被聘任的班主任,由学生处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

(二)聘任原则:

1.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选用有较高业务素质、较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在同等条件下,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获得德育荣誉奖项高者优先。

2.每年进行一次新任班主任选聘,聘期为3年或5年。班主任一旦确定,即与校长签订协议书,聘任期内无正当理由,聘任双方不得中止聘任关系。

3.因工作调整、撤并班级、班级管理不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解聘或不予续聘。

四、班主任管理

1.班主任任职与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挂钩。晋升中级职称的教师至少担任三年班主任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取得中级职称后晋升高级职称期间,应至少再担任两年班主任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定。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推荐,候选人必须在近三年工作中,担任班主任或管理工作1年以上,方可参加推荐。

2.在每年的年度考核中,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定期表彰奖励优秀班主任。在教师的教育教学考核中,提高教育方面考核的分值。积极主动申请并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各级评优中学校优先考虑(无特殊理由拒做班主任的,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340周岁及以上人员担任班主任基本津贴上浮10%,高级职称教师、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在岗班主任,班主任基本津贴上浮10%,符合多个条件的,班主任津贴累计计算。管理人员兼职班主任的,基本津贴与普通教师相同。担任多个班班主任,班主任津贴按所带的班级计算。

4.在岗的女性班主任在正常产假结束后继续做班主任的,产假时段计入班主任年限。

5.对师德表现不好、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效果差、家长意见大、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班主任,学校应将其调离班主任岗位,解除班主任聘约。受解聘的班主任,五年之内不予再次选聘。

6.学校优先考虑班主任外出进修、学习。外出进修学习的老师,在外出前担任班主任,学习结束后回校继续担任班主任的,学习期间承认班主任工作年限(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7.班主任岗位津贴按《常州幼儿师范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8.《常州幼儿师范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在第十二届五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之前与之不符的相关制度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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